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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9月10日

建新矿业: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建新矿业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

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建新矿业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0688 证微型打印机券简称:建新矿业)将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浙泵轴承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城控股 或 收购人 )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告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国城控股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向除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新集团 )以外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建新矿业 )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共计56 个自然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 要约收购目的

国城控股作为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拟通过执行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取得建新集团多数股权,国内的情况会促使更多企业走向国际进而间接控制建新矿业 466,139,241 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99%)。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向除建新集团外的建新矿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已上市流通股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建新矿业上市地位为目水泥机械的。 2、要约收购对象

被收购公司名称: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000688

3、要约收购价格: 9.77 元/股

4、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5、要约收购期限: 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6、 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 671,155,753 股

7、 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9.01%

8、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 990054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上公告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编织套管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并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建新矿业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上公告了 《董事会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独立董事就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3 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上三次公告了关于浙江国城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站()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 三、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截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要约收购期限内,净预受要约股份共计 375,160,511 股,占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 671,155,753 股的 55.898%,占公司总股份的 32.99%,截止 2018 年 4 月 17 日国城控股已全面履行对软件可进行分级、限时、毕生等分类注册完要约收购义务。

《股票上市规则》第 18.1 条第(十)款规定,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将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现有股本总额为 1,137,299,314 元(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数为 26.02%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合计持有建新矿业 73.98%的股份) ,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未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所以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四、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后收购人的持股情况

1、截至目前,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截止本公告日,国城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 375,160,511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32.99%。 3、根据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陇南中院 ) 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甘 12 民破字 号】,裁定批准建新集团的重整计划及修正案,建新集团引进重整方国城控股,五个月内重整资金到位。之后,陇南中院将根据批准并发生法律效力的重整计划在偿债资金支付完毕时,向工商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建新集团的股权变更手续,若建新集团股权变更手续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国城控股将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3.98%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即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城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吴城。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号) 。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有关建新集团股权变动的通知,其在工商部门办理其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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